近日,“炬華科技”商標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認定為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標。
按照《浙江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規定,在企業申報、調查考核的基礎上,經浙江省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最終確定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標317件。炬華科技憑借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和良好的企業質量信譽受到評審專家的認可。自公告之日起,炬華科技可在說明書、廣告等上使用“浙江省著名商標”的字樣、標志(浙江省著名商標有效期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炬華科技”文字及圖形商標注冊于2010年12月14日,核對使用于第9類商品。公司創立之初,就確定了走自主化的品牌戰略。自商標注冊以來,公司十分重視商標的管理、注冊、續展等工作,專門發文制定企業商標管理制度,設立商標專管機構,由專職人員負責商標的保存、管理和廣告宣傳等工作。“炬華科技”文字及圖形商標產品已覆蓋全國的28個地區及歐盟、南美等地區,目前已經持續使用五年。
獲得“浙江省著名商標”的稱號不僅是對公司產品品牌價值的認可,也是對公司經營管理的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產品的知名度、信譽度及社會公信力, 同時對企業開拓市場、有效發揮品牌效應帶來積極的推動作用。(趙花)